合规案例返回
案例详情
深圳大鹏海关查处一无证出口管制物项口数控加工中心案件
发布时间:2025-12-02
深圳海关2025年12月1日公布,当事人深圳市乐克韦尔机电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7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数控加工中心等2项货物,共计16500 千克。2025年5月29日,经查验,商品项2数控加工中心疑似出口管制物项,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该控加工中心进行鉴定。根据出具的检测结论,该数控加工中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2B201条款管制要求,系出口管制物项,须凭《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报关出口。当事人出口时无法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违法金额为人民币1625085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配合海关调查,认错认罚,并补办了有关许可证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5年11月24日决定罚款人民币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