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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查处一起申报不实无证出口管制物项锗激光聚焦镜片案件

发布时间:2025-11-01

厦门海关2025年10月30日公布,当事人厦门数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9日以9610方式申报出口一批货物,清单编号为37112025E184766331,简化归类申报品名“激光切割机”的货物中,实际货物为锗激光聚焦镜片,为99.99%的锗金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列明物项。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未如实向海关申报,未提供出口许可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构成违规。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46.7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认错认罚,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以上行为有稽查结论及移交材料、海关单一窗口出口报关单(清单编号37112025E184766331)、相关物流包裹流转的系统截图、沛宝公司、飞迅驰公司等登记资料截图或营业执照,席峰的询问笔录、孙楷阳查问笔录等证据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2025年10月30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