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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机场海关查处杭州一企业申报不实无证出口监控化学品亚磷酸二乙酯案件
发布时间:2025-12-18
北京海关2025年12月16日公布,当事人杭州澳立盛化学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票货物,申报品名为亚磷酸二乙酯,申报税号为2920900090,申报总价为5490美元。经首都机场海关认定,亚磷酸二乙酯应归入税号2920220000,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管制商品,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海关核定,该票货物的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2.472384万元。经当事人确认,该票货物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629433万元。在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认错认罚,并主动提供了担保。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所指之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有查问笔录、情况说明、报关单据等证据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5年12月16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29433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