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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海关查处四川遂宁一企业以市场采购方式无证出口军用服装案件

发布时间:2025-12-18

广州海关2025年12月18日公布,当事人遂宁辰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以市场采购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上衣38403件和裤子28277条,经查,项2裤子实际到货31145条,与申报的数量不符;另,项1、项2货物共69548件经鉴定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物项,出口时应申领并提交《军品出口许可证》而当事人无法提交。据此,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涉及违法经营额为94669美元。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查验记录、涉案货物核定资料、企业陈述报告、查问笔录、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书、相关书证等证据为证。当事人主动缴纳案件类保证金且认错认罚,相关违法行为没有减损出口管制政策效果,危害后果较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可以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 (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 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5年12月17日决定对当事人减轻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1.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