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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海关查处佛山一企业无证出口管制物项全自动铣槽机案件
发布时间:2026-01-30
宁波海关2026年1月28日公布,当事人佛山市奕普电气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日,当事人委托宁波达悦报关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货物,申报货物共2项,申报品名均为全自动铣槽机,申报总价分别为3300美元、340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均为8459699000。经海关查验并经认定,发现上述两项全自动铣槽机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2B201.b所列管制物项,出口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涉案违法经营额计人民币4.75万元。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查验记录单、货物清单、查问笔录、情况说明、采购合同和营业执照等证据为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应予处罚。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交纳担保且认错认罚,并办理删单退关手续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2026年1月23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4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