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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蛇口海关查处东莞一企业擅自出口受管制立式加工中心案件

发布时间:2026-08-04

深圳海关2026年7月29日公布,当事人东莞市享誉机械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蛇口海关申报出口: 立式加工中心10台;CIF总价人民币1717790元。 报关单号码:530420260000765848;集装箱号码:WH SU5457207、IAAU1699480、IAAU1797613。2026年5 月11日,蛇口海关关员查验发现:当事人实际出口的立式加工中心涉两用物项出口管制,送检核实。2026年5月21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 《检验报告》 ( 编号 :WT26170017261):当事人实际出口的立式加工中心(铣床,型号TMC-600“定位精度”在采取了所有补偿手段后沿任一直线坐标可达到小于6μm。当事人出口的立式加工中心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的2B201.b.1项管制物项,需经许可后方可出口,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办理验放手续。 当事人出口的立式加工中心FOB总价人民币1705192.6元,出口时未能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两用物项,属于违反国家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2026年7月29日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28.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