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案例返回

案例详情

深圳大鹏海关查处深圳一企业无证出口含管制物项的磁铁案件

发布时间:2025-09-22

深圳海关2025年9月22日公布,当事人深圳市春启商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当事人深圳市春启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安然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LED 模组等共21项货物。2025年5月1日,经海关查验发现异常:商品第12项磁铁,申报编码为8505119000,实际编码为8505111000。经取样送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检测,该批磁铁属于《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25年第18 号)中的出口管制物项。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时,无法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调查,上述磁铁货物价值为人民币 1.7721 万元。当事人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9月15日决定,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