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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海关查处义乌一企业以市场采购方式无证出口甩棍等警用物品案件
发布时间:2025-09-26
宁波海关2025年9月26日公布,当事人义乌市金犇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以市场采购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货物,申报货物共15项,申报品名为背包等,申报总价共计72862.9美元。经海关查验并经鉴定,发现该票货物实际为背包、警用甩棍等30项货物,其中1000个警用甩棍、750个警用T型棍、600个迷彩腰包均属《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管理范畴,属于管制物项,出口需提交《军品出口许可证》。当事人以伪报品名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限制性管理。经计核,上述涉案违法货物的价值计人民币2.14万元。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查验记录单、货物清单、查问笔录、情况说明和营业执照等证据为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应予处罚。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交纳担保且认错认罚,并办理删单退关手续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2025年9月23日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