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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邮局海关查处一起无证出口管制两用物项钛合金案件
发布时间:2025-09-29
深圳海关2025年9月29日公布,当事人东莞市扬驰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委托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广东白云服务中心分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深圳邮局海关申报出口膜法兰10件(材料钛合金5级)、上法兰10件(材料钛合金5级)。6月25日,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货物属于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公告2024年第51号《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1C202.b 项下的钛合金。当事人未办理出口管制许可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2025年9月18日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