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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海关查处北京一企业申报不实无证出口管制物项锑锭案件
发布时间:2025-09-30
宁波海关2025年9月30日公布,当事人北京祥悦伟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镉锭,申报数量为27559.6千克,申报总价为124018.2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8112699000。经海关查验并经检测,发现该票货物为26164千克镉锭和1003千克锑锭,其中锑锭应归入商品编号8110101000,属于管制物项,出口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锑锭的价值计人民币19.58万元。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查验记录单、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报告、商品税号确认单、查问笔录、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和营业执照等证据为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应予处罚。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交纳担保且认错认罚,并办理删单退关手续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2025年9月28日,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58800元。
注:锑属于,一、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三)电子-3C 材料;
管制编码:3C003.a
海关编号:2617101000, 2617109001, 2617109090, 2830902000
商品名称:锑矿及原料
商品描述:锑相关物项:a. 锑矿及原料(包括但不限于块 、颗粒、粉末 、结晶体等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