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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海关查处深圳拓天腾飞公司无证出口管制物项飞行控制器案件
发布时间:2025-11-21
广州海关2025年11月20日公布一案例,当事人为深圳市拓天腾飞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3月26日,海关对当事人2022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控制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稽查,发现当事人于2023年5月26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飞行控制器3台,规格型号为x7+pro, 经核实,该飞行控制器共计3台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物项或临时管制物项,出口该项货物需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无法提供。据此,认定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所列之违法行为,涉及货物价值为900美元。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稽查通知书、涉案货物核定材料、查问笔录、企业陈述报告、相关单证、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书等证据为证。本案当事人对涉案货物均如实申报,违法经营额较低、当事人认错认罚、相关违法行为没有减损出口管制政策效果,危害后果较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可以减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5年11月13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减轻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