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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查处广州一企业无证出口管制物项无人机系统案件
发布时间:2026-02-02
广州海关2026年1月30日公布,当事人广州南方测绘设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4月 30日,当事人委托广州市星行者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货物为赛尔102S pro v2 五镜头、SF2400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系统、固定翼无人机 (SF3300) 、S45 单镜头倾斜摄影测量系统、激光雷达系统,统计美元价合计68350美元。经海关查验发现,项1货 物赛尔102S pro v2 五镜头品名、规格型号发现异常,实际 货物品名为倾斜摄影相机,实际型号为T53P,与申报不符; 项2货物SF2400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系统、项3货物固定 翼无人机(SF3300), 续航时间超1小时,属于两用物项出 口管制清单物项(管制编码:9A012.a.2), 需提供两用物 项许可证。以上行为有线索移交单、出口报关单、情况说明、查 验记录、陈述报告、补办的出口许可证、询问笔录、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2026年1月27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减轻科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