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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海关查处一无证出口管制物项特种铝合金圆棒案件
发布时间:2026-02-06
深圳海关2026年2月4日公布,当事人深圳市煦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6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铝合金圆棒等6项货物。2025年8月15日,经海关查验发现,申报出口的铝合金圆棒货物,疑似出口管制两用物项。经取样送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定,商品项二铝合金圆棒、商品项四铝合金圆棒的外径大于75mm 且抗拉强度Rm(20℃±2℃)大于 460MP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管制要求,系出口管制物项。当事人出口国家管制货物时,无法提供有关许可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90446.7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配合海关调查,认错认罚,并补办了有关许可证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2月2日罚款人民币2.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