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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机场海关查处一企业伪报品名无证出口管制天然石墨案件

发布时间:2026-02-12

北京海关2026年2月11日公布,当事人北京中拓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至7月明知天然石墨粉属于出口管制商品,通过伪报品名和低报价格的方式申报出口天然石墨粉,申报出口时未向海关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共计三票出口报关单和一次邮寄快递。经查,当事人上述4次出口天然石墨粉的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36402.26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1488.06元。在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认错认罚,并主动提供了担保。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所指之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有报关单据、查问笔录、支付记录、往来邮件等证据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2月11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7.2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1488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