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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海关查处杭州一企业无证出口含管制稀土镝的磁铁案件

发布时间:2026-07-08

宁波海关2026年7月6日公布,当事人杭州美途贸易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日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货物,申报货物共11项,其中第3项货物申报品名为磁铁,申报数量为180千克,申报CIF总价为413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8505190090,申报规格为“包胶磁铁(三氧化二铁88.2%,氧化锶9.65%,氧化亚铁0.55%,二氧化硅0.95%,钆0.02%,钇0.01%,氧化铝0.65%)”。经海关查验并经检测认定,发现第3项商品磁铁含有镝0.11%,属于《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号)规定的管制物项,管制编码为1C905.a.4,出口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涉案违法经营额计人民币2.84万元。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查验记录单、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报告、货物清单、查问笔录、情况说明、采购合同和营业执照等证据为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之违法行为,依法应予处罚。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交纳担保且认错认罚,并办理删单退关手续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之规定,2026年6月30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