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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港海关查处石家庄一企业无证出口管制物项衬氟磁力泵案件
发布时间:2026-07-15
天津海关2026年7月15日公布,当事人石家庄鸿石泵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 27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衬氟磁力泵2台,申报商品编号:8413709990,无出口监管条件,申报FOB总价 5296.54美元。经查,实际商品编号应归入8413709980项下,属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管制编码2B350.b.2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法经营 额为36765元人民币。以上事实有020220260000320135号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海关查验记录、书面陈述、笔录材料、证人证言等证据为证。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认错认罚且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7月9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