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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查处苏州一企业无证出口含管制稀土镝、铽的钕铁硼永磁材料案件
发布时间:2026-07-20
上海海关2026年7月20日公布,当事人苏州磁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货样广告品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1票至中国台湾,申报货物共20项。其中第11项及第12项货物申报品名均为磁铁,申报数量均为0.2千克,申报总价均为FOB0.25美元。经查,上述2项货物实际均为钕铁硼永磁材料,其中第11项货 物含有0.84%镝、0.054%铽,第12项货物含有0.14%镝、0.044%铽,依照《关于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海关总署2025年第18号公告),镝、铽相关物项申报出口时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 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能提交。 上述涉案货物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14.3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出口上述管制物项时,应当如实申报,并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上述事实业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调查期间,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且认错认罚,并已对尚未出境货物主动申请退关。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查验记录单、认错认罚承诺书、海关查问笔录及情况说明等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7月16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