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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蛇口海关查处一企业以跨境电商海外仓方式擅自出口受管制立式加工中心机案件
发布时间:2026-08-04
深圳海关2026年7月31日公布,当事人深圳市铭星辉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7日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向蛇口海关申报出口:1.立式加工中心机2台;2.水泵3台等9项货物。2026年5月20日,蛇口海关进行查验并送检。2026年5月31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当事人实际出口的立式加工中心机(铣床, 型号FMC-600T)“定位精度”在采取了所有补偿手段沿任一直线坐标可达到小于6μm。当事人出口的立式加工中心机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目录》中的2B201.b.1项管制物项,需经许可后方可出口,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办理验放手续。当事人出口的加工中心机FOB总价人民币1359569.57元,出口时未能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两用物项,属于违反国家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2026年7月30日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