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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海关查处浙江平湖一无证出口受管制五轴加工中心案件
发布时间:2026-08-26
深圳海关2026年8月25日公布,当事人平湖锦恒贸易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5日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升降台等26项货物,共计5692千克。2026年3月24日,经海关查验发现,商品第26项五轴加工中心,数量1台,重量190千克,总价2812美元,疑似出口管制物项。根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该五轴加工中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2B2 01.b项下的出口管制物项。当事人出口国家管制货物时,无法提供有关许可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19519元,无违法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8月20日决定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