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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洋山海关查处松江一企业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特种铝棒案件

发布时间:2026-09-13

上海海关2026年9月11日公布,当事人上海晗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3日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申报出口一批货物。其中第一项货物申报品名为铝棒,申报商品编码7604291090,申报数量20662千克,申报货值 FOB89324.00美元,出口目的地为美国。经查,该项货物中直径为80mm、90mm的2024 T3系列铝棒被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出口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能提交。 上述2024 T3系列铝棒的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196893.96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出口上述管制物项时,应当如实申报,并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上述事实业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调查期间,当事人能够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主动缴纳担保。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货物采购合同、 海关进出境人工检查记录单、海关查问笔录、情况说明等 证据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9月10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5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