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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东海关查处一伪报信息走私出口管制物项钨靶材、锆靶案件
发布时间:2026-10-04
深圳海关2026年9月30日公布,当事人深圳市普创海递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明知未按规定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仍代理出口氧化钨靶材、3N5锆靶等货物共9票,货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管制物项,涉及货物违法经营额人民币0.29614万元。另 外,2025年4月至2026年2月期间,当事人未按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伪报货物信息出口V靶、 V205靶等货物共5票,货物属于出口管制物项,货值人民币0.92万元。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走私行为,违反了国家出口管制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海关监管规定。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且认错认罚,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六条之规定,2026年9月23日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追缴等值价款人民币0.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