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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洋山海关查处义乌一企业市场采购监管方式向美国无证出口军用化纤品案件
发布时间:2026-10-10
上海海关206年10月10日公布,当事人义乌市斯语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以市场采购监管方式申报出口一批货物,出口目的国为美国。第二项货物品名申报为化纤装饰品,申报商品编号为6304939000,申报重量418.34千克,申报价格FOB4175.03美元。经查,该项货物商品编号应归入63079090,经鉴定,“与军需装备和物资特征相符,应纳入军品出口管理范围”,出口需提交军品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能提交。上述管制物项的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29589.27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出口上述管制物项时,应当如实申报,并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上述事实业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调查期间,当事人能够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主动缴纳担保。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检查记录单、海关查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10月9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