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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港海关查处沧州一企业违法出口管制物项石墨纸案件

发布时间:2026-10-19

天津海关2026年10月16日公布,当事人河北盼驰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一般贸易出口020220250000615189号报关单项下石墨纸共计11700千克,申报税号均为3801909090(无监管条件),申报数量共计11700千克,申报FOB总价共计30270美元。经查,货物属于出口管制物项,管制编码1C108.c,应归入税号3801909010。当事人违法出口管制物项,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217754元。以上行为有020220250000615189号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查验记录、当事人陈述、查问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为证。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认错认罚且危害后果较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10月15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