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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查处宝山一企业无证出口管制物项气动隔膜泵案件
发布时间:2026-10-28
上海海关2026年10月21日公布,当事人上海木牛流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1票至墨西哥,申报货物共13项,其中第 9项货物申报品名为气动隔膜泵,申报商品编号为8413501090,申报数量为4台,申报总价为FOB3596.34美 元。经海关验核,上述货物为隔膜泵RVA-B5A11-FCP型1台、RVA-75A11-FCP型2台、RVP-65A11-FCP型1台,最大流量分别为20.44m3/h、9.08m3/h及3.41m3/h,其直接与化学品接触的表面均由含氟聚合物制成,属于出口管制范 围,需凭《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出口,而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上述管制物项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24782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出口上述管制物项时,应当如实申报,并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 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行政处罚调查期间,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且已对尚未出境货物主动申请退关并认错认罚。上述事实业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查验记录单、认错认罚承诺书、收取担保凭单、海关查问 笔录及情况说明等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 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10月20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