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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港海关查处沈阳一企业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特种铝棒案件
发布时间:2026-11-02
天津海关2026年10月27日公布,当事人辽宁亿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第二十七项货物申报品名铝棒,申报商品编号7604291090(出口退税率:0、无监管条件),申报重量1936千克,申报FOB总价14752 . 32美元。经海关查验,实货应归入商品编号7604291010(出口退税率:0、监管证件代码3),符合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1C202.a要求,出口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国家管制物项,违法经营额人民币101657元。以上行为有报关单及随附单 据、查验记录、货物图片、内外贸采购合同、支付凭证、当事人陈述及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为证。由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认错认罚且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10月23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