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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海关查处东莞一企业无证出口管制物项数控铣床案件
发布时间:2026-11-07
深圳海关2026年11月2日公布,当事人钜业研精(东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2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数控铣床2台,共计5500千克。2026年4月19日至2026年5月15日,大鹏海关查验发现,上述出口货物疑似属于出口管制物项。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鉴定,上述出口货物定位精度小于6μm,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2B201.b.1项,属于出口管制物项。当事人出口国家管制货物时,无法提供有关许可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491192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之规定。2026年10月30日罚款人民币9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