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内容

上海洋山海关查处一无证出口管制物项磁力泵案件

据上海海关2025年4月7日消息,当事人浙江丽水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向海关申报出口一般贸易项下共计十四项货物,其中第九项货物磁力泵7台,申报转速2800转/分,申报价格CIF3605美元。经查,上述第二项货物实际转速为2900转/分,应归入商品编号为8413709940,出口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23741.13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海关决定2025年3月27日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2.4万元。

注:磁力泵,属于一、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 二 )材料加工-2B 测试 、检测和生产设备,管制编码2B350.b.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