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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机场海关查处一无证出口管制物项铪粒案件
据上海海关2025年4月29日消息,当事人常州市汉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9日及2023年11月17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 报出口货物2票,申报品名均为铪粒,申报商品编号均为8112310099,申报货物成分均为铪纯度99.99%,申报数量分别为0.036千克及0.15千克,申报总价分别为FOB245美元及FOB1611美元。经海关查核,上述货物铪含量均为99.99%,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目录》规定铪含量超过60%的合金属于管理范围,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海关凭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但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13317元。案发后,当事人能够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 认错认罚。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4月28日海关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16000元。
注,铪粒属于,一、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一)专用材料和相关设备、化学制品、微生物和毒素-1C 材料,铪金属 、铪合金 、铪化合物和上述材料的制品,管制编号1C231,税号,8112310011, 8112310091, 8112390010, 8112310011, 8112310091, 8112390010, 8112310011, 8112390010。物项描述,铪金属 、铪含量高于 60%(按重量计)的合金 、铪含量高于 60%(按重量计)的铪化合物和上述材料的制品 ,以及上述材料和制品的废料或碎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