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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渡海关海关查处一伪报品名以跨境电商9610方式走私出口管制物项镁粉案件
据厦门海关2025年6月4日消息,当事人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受厦门市正远合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以跨境电商B2C(9610)清单申报方式申报出口一批货物,具体清单号分别为37112025E074272949、37112025E074272951、37112025E074272947、37112025E074272873、37112025E074272939、37112025E074272943、37112025E074272945、37112025E074272941,对应的申报的品名数量分别为灯具1个、灭蚊灯1个、包包7个、包包7个、垫子1个、垫子1个、水壶9个、水杯7个。经海关查验并鉴定,上述8个清单的货物实际为纯度大于97%的镁金属粉末120千克,货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应归入商品编码8104300010,属于出口管制的两用物项商品和危险化学品,管制编码1C111.b.1.c,危险货物类别:4.3(4.2),且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经查,当事人在明知货物中有镁粉的情况下,采用伪报品名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走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25年5月28日,海关决定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镁粉120千克,并科处罚款人民币0.59万元。
注:
管制物项商品名称:含金属镁或其合金的金属粉末,
物项分类:属于一、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一)专用材料和相关设备、化学制品、微生物和毒素-1C 材料,
物项描述:推进剂:b. 固体推进剂及其组分:1. 由 尺寸 小 于500 μm,不 论 球形、椭球体 、 雾化、片状或 研 碎的 颗 粒组成,且含 以 下任 何 金属 或 其合 金 大于 等 于97%(按重量计)的 金 属粉末:c. 镁;
海关税号:8104300010
管制编码:1C111.b.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