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内容

厦门东渡海关查处一无证出口管制物项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案件

据厦门海关2025年7月2日消息,当事人漳州阿尔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250410日委托厦门华隆鑫报关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磁铁等一批货物,报关单第28项申报品名:磁铁,申报数量:5300个,申报总价:765.03美元。经海关查验及鉴定,该磁铁为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列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未能提供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两用物项,构成出口两用物项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5年7月2日海关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早前资讯【2025年6月11日厦门海关再次查处一出口含稀土钐、镝的磁铁未提交两用物项许可证案上海国际经贸合规法律服务平台 (tclega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