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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特定国家(地区)目录》的公告

安全与管制局 2025-11-10 15:00

【发布单位】安全与管制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73号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特定国家(地区)目录》的公告 (mofcom.gov.cn)

【发文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特定国家(地区)目录》进行调整,将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增列入《特定国家(地区)目录》,并单独增列针对上述3个国家的13种易制毒化学品。

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和《特定国家(地区)目录》予以公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附件:1.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pdf

           2.特定国家(地区)目录.pdf                                       

商务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1月10日

早前资讯【2024年4月23日商务部等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上海国际经贸合规法律服务平台 (tclegal.cn)

2025年6月23日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上海国际经贸合规法律服务平台 (tclegal.cn)

一特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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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定国家(地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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