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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坪山海关再查处一起无证出口含管制物项铋的焊锡膏案件
发布时间:2025-08-27
深圳海关2025年8月26日公布,当事人深圳市福盛兴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持出境备案清单 N:533920250390022092 以区内物流货物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焊锡膏1批 ( 其中规格型号Sn42Bi57.6Ag0.4为10 瓶)。经查,上述货物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物项或临时管制物项,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时未申请且未交验许可证件。该行为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法行为。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2113元且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具有减轻处罚情形。以上行为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境备案清单及随附单证、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出具的《业务答复函》、企业陈述报告和查问笔录等证据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5年8月25日,海关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