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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查处杭州一企业无证出口军用背心案件
发布时间:2026-03-10
2026年3月6日上海海关公布,当事人杭州金远丰贸易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1票至肯尼亚,申报为男士背心216件,申报总价为FOB7560美元。经海关查核,上述货物均为军品,属于《军品出口管理清单》下的物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海关凭军品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但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 上述涉案货物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54251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出口上述管制货物时,应当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 行政处罚调查期间,当事人能够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并已对尚未出境货物主动申请退关。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检查记录单、认错认罚承诺书、收取担保凭单、海关查问笔录及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3月3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4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