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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碳化钨和锌基粉案

发布时间:2025-09-05

厦门海关2025年8月29日公布,当事人广州嘉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委托厦门申悦关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砂轮片等一批商品,申报商品名称及数量为磨具6800个、包装盒2200个、砂轮片600片、POLO衫400件、帽子600个、铜粉700千克,申报总价14940美元。经查验核实,第1项磨具实际数量为7661个,第2项包装盒实际数量为2175个,第3项砂轮片实际数量为580片,第4项POLO衫实际数量为360件,第6项铜粉实际数量为200kg;另有以下商品未申报: 1 . 圆珠笔3 0 0 0 支, 商品编码9608100000;2.椅子6把,商品编码9403700000;3.过滤布75张,商品编码5911200090;4.磨轮配件30个,商品编码8207901000;5.机械设备配件16套,商品编码8466910000;6.机械设备配件95个,商品编码8474900000;7.还原铁粉8桶共200KG,商品编码7205299000;8.铁粉3桶共120KG,商品编码2821100000;9.铁合金粉末540KG,商品编码第1页,共4页7202999900;10.造粒剂100kg,商品编码3907910000;11.碳化钨25KG,商品编码2849902000;12.锌基粉50kg,商品编码7903900090,实际货物总价14940美元,除碳化钨、锌基粉以外其他违法货物价值人民币8.8万元。经海关检测鉴定,第11项货物碳化钨和第12项货物锌基粉为两用物项,出口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违法货物价值人民币1.1万元;同时,第12项货物锌基粉正式运输名称为锌粉,联合国编码:UN1436,危险货物类别:4.3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装运,属于需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当事人构成以下违法行为:一、应当向海关申报的项目未申报、申报不实违法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影响海关监管秩序;二、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碳化钨、锌基粉违法行为和对法定检验商品锌基粉不予报检,逃避出口商品检验行为。

以上行为有检测报告、查验记录、理货报告、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复印件、查问笔录、情况说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据为证。 

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九条第二项所列之从轻行政处罚情形。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且认错认罚,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所列之减轻行政处罚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应当向海关申报的项目未申报、申报不实违法行为科处罚款人民币0.1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

综上,决定对当事人合并科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注:碳化钨,一、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一)专用材料和相关设备、化学制品、微生物和毒素-1C 材料,1C117.d.3,2849902000,具有下述所有特性的固态钨:1.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固态钨(不含颗粒,粉末状): 钨相关材料.非1C226项下管制的碳化钨,1C226,钨 、碳化钨和钨合金,具有以下两种特性的钨、碳化钨和含钨 90%以上(按重量计) 的合金: a. 内径 100~300 mm ,呈空心圆柱形对称体(包括圆柱体扇形段); b. 重量超过 20 kg。说明:1C226 项不管制为配重或γ射线准直仪专门设计的钨制品。

锌,一、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一)专用材料和相关设备、化学制品、微生物和毒素-1C 材料,1C111.b.1.g,7903900010,含金属锌或其合金的金属粉末,推进剂:b. 固体推进剂及其组分:1. 由 尺寸 小 于500 μm,不 论 球形、椭球体 、 雾化、片状或 研 碎的 颗 粒组成,且含 以 下任 何 金属 或 其合 金 大于 等 于97%(按重量计)的 金 属粉末:g. 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