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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查处杭州一企业无证出口印尼管制无人机案件

发布时间:2025-11-27

上海海关2025年11月27日公布,当事人杭州紫创清飞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至印度尼西亚一般贸易项下复合翼货运无人机样机1架,申报价格EXW15000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8806299090。经查,上述货物实际应归入商品编号8806299010,出口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案发后当事人已补出该货物出口所需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检查记录单、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认定书、海关查问笔录、情况说明等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2025年11月24日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3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