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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查处苏州一企业无证出口含管制稀土镝的磁体案件

发布时间:2025-12-16

上海海关2025年12月16日公布,当事人苏州秀特电子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至中国台湾一般贸易项下货物两项,其中第2项申报为磁体610.63千克,申报价格CIF27703.83美元,申报商品编号8505111000,经查,上述货物为镝相关物项,价值人民币196971.59元,根据《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号),出口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案发后当事人未补出同类货物出口所需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但能够积极配合海关调查并认错认罚。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检查记录单、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鉴定报告、海关税款计核证明书、海关查问笔录、情况说明等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5年12月11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5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