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案例返回

案例详情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对浦东一企业无证出口含管制物项镝的磁铁案件不予处罚

发布时间:2025-12-25

上海海关2025年12月25日公布,当事人上海德尔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1票至德国,其中第4项申报为金属磁铁4个,申报总价为FOB4.48元人民币。经海关查核并取样化验,实际出口货物中含有出口管制元素镝,含量为0.4%,出口应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但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4.48元。案发后,当事人能够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并已对尚未出境货物主动申请退关。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查验记录、认错认罚承诺书、海关查问笔录及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2025年12月18日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