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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海关查处重庆一企业申报不实无证出口管制物项雕刻机案件

发布时间:2026-01-04

广州海关2025年12月31日公布,当事人重庆熹顺嘉贸易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7日作为境内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地板等货物一批共19352.5千克 。经查,报关单项17货物申报品名为送料机1台,实际应为雕刻机1台,经鉴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用物项出口管理清单物项,出口时应申领并提交《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而当事人无法提交。据此,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涉及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7万元。以上行为有案件线索移交单、查验记录、出口货物报 关单证、涉案货物核定材料、查问笔录企业陈述报告、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书、相关书证等证据为证。当事人主动缴纳案件类保证金且认错认罚,相关违法行为没有减损出口管制政策效果,危害后果较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可以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5年12月26日决定对当事人减轻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