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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港海关查处内蒙一企业无证出口含管制稀土钇的硅铁锆案件

发布时间:2026-01-15

天津海关2026年1月15日公布,当事人阿拉善盟星大铁合金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5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硅铁锆25吨,申报商品编号7202999900, 为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申报CIF金额43250美元。经查验并经化验,实货中含钇 (Y) 元素,为 《关于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海关总署2025年公告第18号)中实施出口管制的物项,出口应取得《两用物项及技术出口许可证》。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法经营额为293649元人民币。以上事实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据、海关查验记录、化验鉴定证书、书面陈述、笔录材料、证人证言等为证。由于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认错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1月15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