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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布吉海关对一企业无证出口管制物项飞行控制器案件
发布时间:2026-01-30
深圳海关2026年1月30日公布,当事人深圳市零零捌陆科技有限公司,自2022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8日期间作为境内发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的控制器(X7+PRO 飞控)20 台和非制冷红外机芯组件 1 台,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所列物项,在出口时应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并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当事人出口时未申请且未交验该许可证件,违反了国家出口管制管理规定。本案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20.76 万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 7.514212 万元,鉴于当事人认错认罚、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主动缴纳案件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且违法行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以上行为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口货物报关单、供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企业报告和查问笔录等证据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1月27日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7.514212 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 6.22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