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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洋山海关查处宁波一企业无证出口含管制稀土镝的磁铁案件

发布时间:2026-03-02

上海海关2026年3月2日公布,当事人宁波环球磁铁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4日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申报出口磁铁4000千克,申报成分含量为:镨4.49%,钕 13.5%,铁65.7%,硼0.95%,铈15.36%,申报价格 FOB110661.31美元,出口目的国为瑞士。经查验并经取样化验,实际货物有 P1179、P54、P1344等16种型号,其中,P1179型号的磁铁含镝元素0.36%,根据《关于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 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 18号)的规定,出口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需提交两用物 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能提交。 上述涉案货物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66143.2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出口上述管制货物时,应当向海关交验由国家 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报关手续。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 行政处罚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且认错认罚,主动缴纳足额担保金,并且办理出相同货物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报关单证、查验记录单、检测报 告、海关检测结果告知书、情况说明、实际货物订单、认错认罚承诺书、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查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2月27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