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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查处一起以跨境电商9610方式无证出口管制物项纯铋块案件

发布时间:2026-03-10

厦门海关2026年3月5日公布,当事人厦门市绿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以“9610”方式申报出口一批货物(清单编号为37112025E039848699),该清单项下运单号7218073870中第10项申报为“零配件”的货物实际为“纯铋块”2.09公斤,价值人民币172元。上述货物属于《公布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0号)列明物项, 出口需依法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未如实向海关申报,未提供相应的出口许可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规。你单位能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且认错认罚,涉案货物数量、金额较小,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以上行为有海关稽查结论、单一窗口出口报关单、相关物流包裹系统材料,天马运通公司情况说明、飞迅驰公司情况说明、查问笔录及相关合作协议等证据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2026年3月5日决定对厦门市绿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