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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潍坊海关查处一企业无证出口管制物项搪玻璃反应釜案件

发布时间:2026-03-16

2026年3月13日公布,当事人山东凯锐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1月15日,当事人山东凯锐化工有限公司,于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包括搪玻璃反应釜3台,申报总价人民币78900元,申报商品编码8479820090(不需要提交出口许可证件),  申报运抵国哥伦比亚。202411月14日,当事人山东凯锐化工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包括搪玻璃反应釜3台,报关单号232720240274706086,申报 总价人民币140190元,申报商品编码8479820090(不需要提交出口许可证件),申报运抵国俄罗斯。综上,当事人山东凯锐化工有限公司共申报出口搪玻璃反应釜6台,申报 总价共计人民币219090元。经查,上述6台搪玻璃反应釜衬里均为搪玻璃涂层,型号分别为K500L 、K1000L  和K3000L各2台,全容积分别为 0.75立方米、1.59立方米、4立方米各2台。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6号关于2024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上述6台搪玻璃反应釜符合“无论其 是否带有搅拌器,其总容积大于0.1立方米(100L)  和小于 20立方米(20000升),且其直接与所处理或盛放的化学品 接触的所有表面由玻璃或玻璃衬里”的反应罐,属于两用 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列名商品,出口时应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时未办理两用物项 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未向海关申报相关出口许可证件。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搪玻璃反应釜6台的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 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所列之违法行为。经计核,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 219090元。上述行为有潍坊海关稽查科移交的案件线索移交单和随案移送证据材料(海关稽查审核报告、情况说明、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关单及随附 材料等)、搪玻璃反应釜供货方淄博达威化工设备有限公 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和产口订购合同书、当事人与外方客户关于搪玻璃反应釜具体目的地和用途的沟通记录及现场照 片、查问笔录、当事人情况说明、认错认罚承诺书、营业 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证。2026年3月12日决定罚款7万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凯锐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