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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查处宁波一企业向美国无证出口含管制稀土镝的磁钢案件
发布时间:2026-03-30
上海海关2026年3月27日公布,当事人麦科(宁波)磁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以货样广告品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1票至美国,申报品名为金属磁铁,申报数量为3千克,申报总价为FOB92.86美元;当事人于2025年8月8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1票至美国,申报货物共2项,其中第1项货物申报品名为磁钢,申报数量为40千克,申报总价为 C&F3453.24美元。经海关查核并取样检测,上述实际出口货物成分中均含有镝元素,镝含量分别为0.12%、0.11%, 依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8号》,上述货物申报出口时均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均未能提交。上述涉案货物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22689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出口上述管制货物时,应当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调查期间,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且认错认罚,并已对尚未出境货物主动申请退关。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查验记录、检测报告、认错认罚承诺书、海关查问笔录及情况说明等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3月26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