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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查处陕西一企业无证出口管制物项特种钛饼案件

发布时间:2026-04-13

上海海关2026年4月10日公布,当事人陕西易亨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至加拿大一般贸易项下钛饼共571.2千克,申报价格共计FOB11601.28美元,申报商品编号8108909000。经查,上述货物实际抗拉强度为956MPa,应归入商品编号8108901010,出口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能提交。上述涉案货物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82814.58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出口上述管制物项时,应当如实申报,并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上述事实业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调查期间,当事人已补出该类货物出口所需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检查记录单、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认定书、海关税款计核证明书、海关查问笔录、情况说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等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2026年4月2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