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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崎海关查处一无证出口含管制稀土镝的磁铁案件
发布时间:2026-04-24
厦门海关2026年4月23日公布,当事人厦门励磁磁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申报出口磁铁10000个(报关单第2项,钕铁硼磁铁/无型号/镨钕32.4%),商品编码:85051110.00,总价5420欧元,运抵国及指运港为意大利。经查,上述货物含镝 0.372%,上述货物违法经营额人民币4.2619万元。当事人出 口上述货物未如实申报且未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上行为有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获经过、检查记录、当事人陈述、稽查结论、营业执照等证据为证。当事人上述行为同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 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择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 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0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2026年4月23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