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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岛海关查处潍坊一企业无证出口管制物项石墨案件

发布时间:2026-04-29

青岛海关2026年4月28日公布,当事人青州裕信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作为境内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石墨纸48.5千克, 申报商品编号6815190090(无出口监管条件),申报CIF价格2182.5元人民币。经海关查验、化验鉴定、归类,实际货物符合石墨纸碎特征,鳞片石墨经氧化处理后制成膨胀石墨,经压延等工艺制成石墨纸产品,应归入商品编号3801909010项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之出口管制物项,需向海关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上 述货物违法经营额约为2119.1元人民币。 以上行为有(1)出口报关单据;(2)查验记录单、 检测报告、归类认定书;(3)当事人交保申请、认错认罚承诺书;(4)查问笔录、当事人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当事人上述行为既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又构成《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申报不实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第一项、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 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26年4月28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