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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舟山海关查处义乌一市场采购方式无证出口迷彩军用鞋案件
发布时间:2026-05-07
杭州海关2026年5月6日公布,当事人义乌市卡强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以市场采购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申报货物为劳保鞋、料桶螺杆等9项。2025年10月10日,经海关查验发现,报关单中第7项货物申报品名劳保鞋,申报数量1526双,其中209双带有迷彩色。经鉴定上述迷彩色劳保鞋属于军品,出口需凭军品出口许可证。但当事人在向海关申报出口时未提交军品出口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同时违反了出口管制规定和海关监管规定。上述涉案货物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3553元。以上行为有海关进出境人工检查记录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查验委托书、申报不实货物清单、取样记录单、检验鉴定结果告知书、涉案货物照片、查问笔录、认错认罚承诺书、收款收据、企业营业执 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违法记录查询界面截图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取担保凭单等证据为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所列之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行为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之申报不实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海关发现违法行为后,主动申请退关,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之规定,2026年4月29日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1.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