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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海关查处深圳一企业无证出口军用头盔案件
发布时间:2026-05-20
宁波海关2026年5月19日公布,当事人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日,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凌扬牌混合动力巡逻车20辆。海关经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中有头盔等货物未向海关申报,经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技术合作局鉴定,头盔与军用装具特征相符,应纳入军品出口管理范围,出口需提交军品出口许可证。经调查,当事人因工作疏忽,未按国家管制要求申领军品出口许可证,该行为构成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违法行为。经计核,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2300元。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在海关发现违法行为之后,积极办理删单退关,主动减轻危害后果。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笔录、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检查记录单、核定货物价值表、认错认罚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资料为据。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同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所列之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主动减轻危害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之规定,2026年5月18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