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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泉州海关查处一跨境电商企业无证向台湾出口管子物项锗镜片案件
发布时间:2026-05-20
厦门海关2026年5月19日公布,当事人厦门市绿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6日以跨境电商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至台湾地区,订单编号:LP00716696656243,清单编号:37112025E061859901,物流运单编号:801703571886,申报品名为“配件”。经核实,该票出口的锗镜片货物实际为金属锗镜片,成分为锗单质单晶,纯度99.9%,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1号)中3C002.a管制项下金属锗,当事人未办理上述金属锗的相关进出口许可证。上述金属锗镜片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350元。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许可证管理、违法出口管制物项的行为系违规行为。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认错认罚。以上行为有厦门市绿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人查问笔录,厦门飞迅驰供应链有限公司情况说明,淘宝商家情况说明,调取淘宝订单信息材料等证据为证。当事人申报不实、违法出口两用物项金属锗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2026年5月19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